关于做好涉粮问题专项巡视巡察工作
宣传发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巡察办: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10月中旬至11月下旬,对扬州市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视工作,期间对市县两级涉粮部门同步开展联动巡察,为积极宣传发动群众参与专项巡视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方式
(一)媒体宣传
通过政府、纪委监委的门户网站和公众号等官媒转发省委第一巡视组对扬州市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视工作动员会议新闻稿,巡视公告和联动巡察公告。
(二)发布公告
1、各相关涉粮部门官网、公众号发布巡视和联动巡察公告;
2、在市、县、乡三级政府、党群服务中心、人民来访接待中心、行政服务中心、村(社区)公告栏等张贴巡视巡察公告;
3、涉粮部门、企业,粮站、库点等重点区域、重点位置张贴巡视巡察公告。
(三)群发短信
采取群发短信的形式,对涉粮部门、企业,粮站、库点、种粮村、种粮大户等重点区域进行覆盖。
(四)微信群、公众号推送
通过涉粮部门以及纪委监委等微信公众号推送巡视和联动巡察公告;通过涉粮部门、企业,粮站、库点,镇、村(社区)在微信群、进行广泛宣传。
(五)宣传入户
1.通过在粮站、库点,镇、村(社区),以及其他适合的场地(如大型广场)悬挂横幅进行宣传;
2.镇、村(社区),以及其他适合的场地通过公告屏宣传、印制巡视(巡察)告知单、播放专项巡视宣传广播等方式,扩大宣传范围;
3.发动网格员入户宣传,发放国家粮食政策宣传页、涉粮腐败问题突出表现材料等,确保宣传不留死角。
二、工作要求
1.请各地、各联动巡察组明确一名联络员进工作群;
2.请各地立即开始启动宣传发动工作,10月13日下午下班前将各类宣传方式进展情况(表格另附)和相关图片、影像资料通过微信群发巡视巡察综合联络和信息宣传工作群。
联系人:李伟杰 联系电话:87181822,15852893050
中共扬州市委巡察办
2021年10月13日